2020 PHEDO經典讀書會-康德《法權論》
日期:2020/8/2-8/30每週日下午2:00-5:00,共5次
地點: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7號3樓(本場地無電梯)
費用:2000元
名額:1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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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讀書會內容簡介】
要談德國哲學,大抵無法跳過康德 (Immanuel Kant, 1724-1804),這位被稱之為「啟蒙之子」的哲學家,其思想無疑標誌了啟蒙的自由精神,敦促我們勇於運用自身的理性能力,在確認其界線的同時,擴展人這種「具有理性的自然生物」無限的可能性。不過康德的著作也不容易讀,一方面是架構複雜,概念區分極細;另一方面,則是時代及語言背景的區隔,處於當代的我們,要能充分掌握當時的用語以及思維方式,原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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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這次的讀書會,將重點擺在康德的法政哲學思想介紹上,閱讀的文本是他在1797年出版的《法權論》(Rechtslehre) 一書。《法權論》的全名是《法權論之形上學根基》(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Rechtslehre),其與《德行論之形上學根基》(Metaphysische Anfangsfründe der Tugendlehre)—簡稱:《德行論》(Tugendlehre)—分屬《道德底形上學》(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) 的第一部及第二部。很概略地說,相較於《德行論》關注個人生活領域中道德實踐的可能性,《法權論》更關注的,是人類在群體生活中,實現政治正義的可能性。表面上看來,不同的關注點,似乎標示了康德的倫理學思想與法政哲學思想各自的獨立性,但事實上,這二者之間卻有其建立在「道德性」(Sittlichkeit) 概念上的關聯性,這一點我們也會在這次的讀書會中深入討論,並且為此之故,雖說讀書會的重點在康德法政思想的介紹,但也將觸及他部分的倫理學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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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較於康德其他法政哲學思想的著作,《法權論》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:它不僅討論了「法權」的一般概念以及公法的三個層面-亦即:「國家法」、「國際法」以及「世界公民法」,同時也完整討論了「物權」、「人格權」以及「出於物的方式的人格權」等私法的三個層面,換言之,若我們要完整理解康德的法哲學思想,《法權論》無疑是最重要的憑藉。不過,認識理解的工作需要循序漸進,因此,在接下來五週的讀書會中,我們會將閱讀的文本縮現在如下範圍,這包括:《法權論》的〈前言〉、〈道德形上學之導論〉、〈法權論導論〉、「私法篇」第41-42小節、「公法篇」第43-49小節、50-52小節,以及「關於從公民聯盟底本性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之通釋」的A小節與E小節。透過細讀這些章節,我們一方面能夠掌握康德法政哲學思想中重要概念的涵義內容,及其彼此之間的脈絡關係,另一方面,也能進一步了解他如何在這些概念背景下,思考及至今日對我們來說都依舊難解的死刑與反抗權的問題。
【讀書進度規劃】
§第一堂(8/2)
主題:康德哲學思想架構說明,及其思想架構中倫理學與法政哲學之間的關係
閱讀範圍:《道德底形上學》〈中譯本導讀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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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二堂(8/9)
主題:自然的法則與自由的法則;合法性與道德性
閱讀範圍:〈前言〉、〈道德形上學之導論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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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三堂(8/16)
主題:「法權」的概念;自由權作為唯一的天賦權利;公法的設準
閱讀範圍:、〈法權論導論〉、「私法篇」第41-42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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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四堂(8/23)
主題:國家建立的契約概念與分權原則
閱讀範圍:「公法篇」第43-49小節、50-52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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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五堂(8/30)
主題:死刑與反抗權。
閱讀範圍:「關於從公民聯盟底本性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之通釋」的A小節與E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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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閱讀文獻說明】
這次讀書會建議的閱讀文本是:
康德著,李明輝譯注,《道德底形上學》,2015,台北:聯經出版社。
英譯本可以採用Mary Gregor的譯本,當然,若能配合德文原文一起閱讀,相信亦能理解得更為深入。
每週課程時間預定為三小時,原則上,主講者的講述時間為兩小時,最後一小時留待大家提問及討論,但亦會視課程實際進行情況,調整講述及討論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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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導讀講師】
陳欣白
德國杜賓根大學 (Eberhard Karls Universität Tübingen) 哲學系哲學博士,師事哲學家Otfried Höffe。研究專長為康德倫理學、法政哲學。
日期:2020/8/2-8/30每週日下午2:00-5:00,共5次
地點: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7號3樓(本場地無電梯)
費用:2000元
名額:1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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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讀書會內容簡介】
要談德國哲學,大抵無法跳過康德 (Immanuel Kant, 1724-1804),這位被稱之為「啟蒙之子」的哲學家,其思想無疑標誌了啟蒙的自由精神,敦促我們勇於運用自身的理性能力,在確認其界線的同時,擴展人這種「具有理性的自然生物」無限的可能性。不過康德的著作也不容易讀,一方面是架構複雜,概念區分極細;另一方面,則是時代及語言背景的區隔,處於當代的我們,要能充分掌握當時的用語以及思維方式,原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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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這次的讀書會,將重點擺在康德的法政哲學思想介紹上,閱讀的文本是他在1797年出版的《法權論》(Rechtslehre) 一書。《法權論》的全名是《法權論之形上學根基》(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Rechtslehre),其與《德行論之形上學根基》(Metaphysische Anfangsfründe der Tugendlehre)—簡稱:《德行論》(Tugendlehre)—分屬《道德底形上學》(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) 的第一部及第二部。很概略地說,相較於《德行論》關注個人生活領域中道德實踐的可能性,《法權論》更關注的,是人類在群體生活中,實現政治正義的可能性。表面上看來,不同的關注點,似乎標示了康德的倫理學思想與法政哲學思想各自的獨立性,但事實上,這二者之間卻有其建立在「道德性」(Sittlichkeit) 概念上的關聯性,這一點我們也會在這次的讀書會中深入討論,並且為此之故,雖說讀書會的重點在康德法政思想的介紹,但也將觸及他部分的倫理學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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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較於康德其他法政哲學思想的著作,《法權論》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:它不僅討論了「法權」的一般概念以及公法的三個層面-亦即:「國家法」、「國際法」以及「世界公民法」,同時也完整討論了「物權」、「人格權」以及「出於物的方式的人格權」等私法的三個層面,換言之,若我們要完整理解康德的法哲學思想,《法權論》無疑是最重要的憑藉。不過,認識理解的工作需要循序漸進,因此,在接下來五週的讀書會中,我們會將閱讀的文本縮現在如下範圍,這包括:《法權論》的〈前言〉、〈道德形上學之導論〉、〈法權論導論〉、「私法篇」第41-42小節、「公法篇」第43-49小節、50-52小節,以及「關於從公民聯盟底本性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之通釋」的A小節與E小節。透過細讀這些章節,我們一方面能夠掌握康德法政哲學思想中重要概念的涵義內容,及其彼此之間的脈絡關係,另一方面,也能進一步了解他如何在這些概念背景下,思考及至今日對我們來說都依舊難解的死刑與反抗權的問題。
【讀書進度規劃】
§第一堂(8/2)
主題:康德哲學思想架構說明,及其思想架構中倫理學與法政哲學之間的關係
閱讀範圍:《道德底形上學》〈中譯本導讀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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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二堂(8/9)
主題:自然的法則與自由的法則;合法性與道德性
閱讀範圍:〈前言〉、〈道德形上學之導論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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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三堂(8/16)
主題:「法權」的概念;自由權作為唯一的天賦權利;公法的設準
閱讀範圍:、〈法權論導論〉、「私法篇」第41-42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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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四堂(8/23)
主題:國家建立的契約概念與分權原則
閱讀範圍:「公法篇」第43-49小節、50-52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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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第五堂(8/30)
主題:死刑與反抗權。
閱讀範圍:「關於從公民聯盟底本性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之通釋」的A小節與E小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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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閱讀文獻說明】
這次讀書會建議的閱讀文本是:
康德著,李明輝譯注,《道德底形上學》,2015,台北:聯經出版社。
英譯本可以採用Mary Gregor的譯本,當然,若能配合德文原文一起閱讀,相信亦能理解得更為深入。
每週課程時間預定為三小時,原則上,主講者的講述時間為兩小時,最後一小時留待大家提問及討論,但亦會視課程實際進行情況,調整講述及討論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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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導讀講師】
陳欣白
德國杜賓根大學 (Eberhard Karls Universität Tübingen) 哲學系哲學博士,師事哲學家Otfried Höffe。研究專長為康德倫理學、法政哲學。